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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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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康平县垃圾再生能源发电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辽宁省康平县垃圾再生能源发电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现将辽宁省康平县垃圾再生能源发电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辽宁省康平县垃圾再生能源发电厂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康平新基能源环保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康平县胜利街道文华村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含验收意见),详见右侧相关新闻内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31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宫晋美
联系电话:15847910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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