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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岩峰密封件制造厂建设项目
沈阳市岩峰密封件制造厂建设项目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沈阳市岩峰密封件制造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沈阳市岩峰密封件制造厂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沈阳市岩峰密封件制造厂
建设地点:辽宁省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七星大街80-7号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说明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即日起20个工作日
联 系 人:于虹
联系方式:13478841789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沈阳市岩峰密封件制造厂
2026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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