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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前进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化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意见公示
2018年2月9日,辽阳前进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在辽阳市组织召开了辽阳前进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化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审查会,参加会议的单位有辽阳前进耐火材料(建设单位)、辽阳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营口环境评价有限公司(环境监理单位)、辽宁昌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与会代表及行业专家组成验收组,验收组名单附后。
验收组审查了验收材料并进行了现场踏勘,按照验收议程听取了建设单位、环境监理单位、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根据新修改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经认真讨论、评审,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地点(辽阳市太子区铁西路76-1号),项目建设内容为:酚醛树脂车间、5-氯1-甲基咪唑车间、库房、循环水池、事故缓冲池、办公楼、供电及给排水系统。其中T501抗氧剂、N,N-二甲基-3(DMCC),3-二硫化二二丙酰胺(DDDA)三个项目已注销。文号为辽市环函【2014】25号。
辽阳前进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化工项目于2010年10月由辽阳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编写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2010年12月27日,辽阳市环境保护局以辽市环[2010]74号文件对本项目予以批复;2016年6月由营口环境评价有限公司编写完成本项目环境监理报告。本项目于2011年1月开工建设,2016年6月投入试运营。
二、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1)废气:5-氯-1-甲基咪唑生产线产生的三氯氧磷、氯化氢气体和部分釜残,采用一级并联吸收塔吸收。
(2)废水:酚醛树脂生产产生含酚废水经车间废水处理装置处理后排入下水管网,生活污水经过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下水管网,最终进入辽阳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厂区设有一个事故缓冲池,容积为(长10m、宽10m、高1.5m)150m3,用以收集生产厂房消防事故水,事故缓冲池可以满足生产厂房消防废水的存储要求。
本项目厂区实施雨污合流,厂区总排口设有阀门,事故状态下可以关闭阀门,防止废水外排,循环水池已建成,项目厂区建有化粪池,污水进入化粪池后,排入市政下水管网,进入辽阳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验收监测报告结论
验收监测报告表明:本项目在设计、施工和试运行期间能够有效地落实了环评报告及环保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方案。废水、废气均能够实现达标排放,验收监测期间,项目试运行负荷满足验收技术条件要求。
四、验收组意见
项目能够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进行建设、运行和管理、各污染物能够实现达标排放,符合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要求。同意通过环保验收。
五、建议
1、重点加强对环保设施日常管理维护,保持环保设施始终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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