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
2025
-
09
阜新鑫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公示
阜新鑫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及《2025年度辽宁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阜新鑫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决定从2025年9月开始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现根据《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我公司环境信息予以公布。
- 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阜新鑫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于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921MADHA6P30Y
企业所在地址:辽宁省阜新市阜新县阜新镇赵大把营子村
企业生产基本信息:主要产品为铁水,产能为30万吨/年。
二、企业环境管理信息
租赁阜新力昌钢铁铸造有限公司进行生产,2019年5月16日首次申领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91210921670457392P001R,现有效期为2022年5月16日至2027年5月15日。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提交排污许可执行报告。
三、污染物产生、治理与排放信息
1.废气
(1)供卸料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DA001(15m)排放;
(2)配料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DA002(20m)排放;
(3)烧结机头废气经石灰石/石灰-石膏法脱硫+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DA003(40m)排放;
(4)烧结机尾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DA004(50m)排放;
(5)高炉矿槽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DA005(15m)排放;
(6)高炉出铁场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DA006(15m)排放;
(7)热风炉烟气燃用净化煤气,废气经DA007(54m)排放;
(8)石灰窑皮带机头废气、机尾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DA008(15m)排放。
2.废水
烧结、球团脱硫废水和高炉冲渣废水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用作高炉冲渣水。
3.噪声
主要噪声源为风机、泵类及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各产噪设备均布置在厂房车间内,墙体采用隔声材料处理,有效控制噪声源的传播途径,主要产噪设备采用了隔振、隔声措施。
4.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送烧结车间回收利用)、高炉炉渣(自行贮存外售)。
危险废物为废机油,贮存于15m2的危险废物贮存库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污染物排放标准
燃气锅炉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烧结废气执行《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2-2012)(GB 37823-2019)、高炉炼铁废气执行《炼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3-2012)。
无组织废气执行《炼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3-2012)。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6.许可排放量
颗粒物255.077t/a、二氧化硫57.655t/a、氮氧化物456.744t/a。
7.自行监测
我公司编制了《阜新鑫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自行监测方案》,确定了污染物类别、监测点位、监测内容及监测频次等相关内容,定期开展监测。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畅
联系电话:15140888415
相关新闻
暂无数据
我们真诚期待与您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