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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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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港第三港池301#原油泊位及油品罐区新增货种(稀释沥青、天然沥青)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公示
锦州港第三港池301#原油泊位及油品罐区新增货种(稀释沥青、天然沥青)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公示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链接:链接:https://pan.baidu.com/s/14oGFu3RwE2lbNYFLei7NqA (提取码:ass4)网站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及公参说明,或向本公示指明的联系方式通过电话、书信或面议等方式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公参说明,并发表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本项目影响的附近居民、单位及相关部门。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通信/到访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锦港大街1-1号
建设单位: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闫科长13940628243
评价单位:辽宁昌鑫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18842330712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在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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