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信息

Publicity information

10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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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于洪区模具厂二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于洪区模具厂二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于洪区模具厂二地块,地块规划拟作为二类居住用地,并根据国土部门出具的规划证明可知,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由于地块内曾设置燃煤锅炉房及散煤堆场,同时地块周边环境存在工业企业,沈阳市于洪区陵西街道办事处组织相关专家在前期资料收集的基础上踏勘本地块现场,经初步勘查认为本地块土壤可能存在污染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了保证该地块的安全利用,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环境管理要求,沈阳市于洪区陵西街道办事处委托辽宁兴邦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于洪区模具厂二地块开展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一、基本情况

于洪区模具厂二地块位于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千山北巷,理位置中心坐标为:E123°23'28.68"N 41°49'55.68"调查范围总面积为14620.94m2。该地块北侧紧邻时尚雅居,西侧为北京金色摇篮潜能开发幼儿园,南侧为丽晶公馆,东侧为尚书微公馆。截止目前,本项目地块内构筑物已全部拆除,场地现状大部分被硬覆盖,作为练车场地和停车场,剩余地块地表植被覆盖较好。根据卫星影像及现场踏勘结果,地块内裸露土壤无明显颜色异常、污染及化学腐蚀痕迹,也无恶臭、化学品、刺激性等异常气味。

二、调查方式

现场踏勘、现场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等。

三、调查结论

于洪区模具厂二地块位于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千山北巷,调查范围总面积为14620.94m2地块规划拟作为二类居住用地,并根据国土部门出具的规划证明可知,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根据第一阶段调查结果,地块内现状无工业固体废弃物堆放、无工业废水排放沟渠或者渗坑、无工业废水的地下输送管道或储存池,根据调查,历史生产企业没有发生过化学品泄漏、无其他环境污染事故。地块内土壤无散发的异常气味、土壤和地下水历史上未曾受到过污染、无特征污染物。

本次调查地块共设置了7个土壤监测点位、4个地下水监测点位,共计28个土壤样品(包含3个土壤样品平行样)、5个地下水样品(包含1组平行样),土壤样品的监测指标为GB 36600-2018中的45项常规指标和石油烃,地下水样品的检测指标为GB/T14848-2017中的35项常规指标(除放射性外)及其他指标,共计44项。土壤满足GB 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满足GB/T 14848-2017中的类水质标准值,石油类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中的相关限值要求。综上,于洪区模具厂二地块土壤、地下水均满足居住用地情景下的环境质量要求,无需开展下一阶段的场地土壤环境详细调查工作,该地块满足规划用地要求。

四、信息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1110-116日(共7天)。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对公示项目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传真、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我单位提出意见,并提出异议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汪鹏飞

邮箱:190694717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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