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信息

Publicity information

18

2021

-

09

阜新市清河门区风顺电力新能源有限公司清河门区一期 10MW 风电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 4,现将阜新市清河门区风顺电力新能源有限公司清河门区一期 10MW 风电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阜新市清河门区风顺电力新能源有限公司清河门区一期 10MW 风电场工程

建设单位:阜新市清河门区风顺电力新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阜新市清河门区乌龙坝镇关家屯村

公示内容: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等。

公示时间:即日起20个工作日(2021.9.18-2021.10.21

系 人:仉政

联系电话:13304185369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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