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2021
-
09
阜新市清河门区风顺电力新能源有限公司清河门区一期 10MW 风电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 4号),现将阜新市清河门区风顺电力新能源有限公司清河门区一期 10MW 风电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阜新市清河门区风顺电力新能源有限公司清河门区一期 10MW 风电场工程
建设单位:阜新市清河门区风顺电力新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阜新市清河门区乌龙坝镇关家屯村
公示内容: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等。
公示时间:即日起20个工作日(2021.9.18-2021.10.21)
联 系 人:仉政
联系电话:13304185369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相关新闻
暂无数据
我们真诚期待与您合作!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