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信息

Publicity information

26

2021

-

08

岫岩满族自治县标准化高中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岫岩满族自治县标准化高中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地块变更为宗地的用途为学校用地。为了保证该地块的安全利用,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环境管理要求,岫岩满族自治县岫旺建设有限公司委托辽宁兴邦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岫岩满族自治县标准化高中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一、基本情况

岫岩满族自治县标准化高中地块(以下简称本地块位于辽宁省岫岩满族自治县兰旗村滨河路西侧,小黄河以东。地块调查范围总面积为87811m2。地块地理位置中心坐标为E123°18'12.34"N40°15'14.34"。地块东侧为滨河路,南侧为空地,西侧为空地,北侧为空地。

岫岩满族自治县标准化高中属于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管辖范围内,地块历史上一直为未利用地和农用地,未开展过生产活动2019410岫岩满族自治县岫旺建设有限公司通过划拨的方式取得该地块使用权,用地性质为科教用地本地块2000年至20194月一直为未利用地和农用地,农用地中曾建设有临时看护房和塑料大棚,于2014年拆除20194月开始建设岫岩满族自治县标准化高中。

二、调查方式

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

三、调查结论

本次调查场地为岫岩满族自治县标准化高中地块,占地面积为87811m2
本场地调查结果显示,本地块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因此,本场地调查认为,岫岩满族自治县标准化高中地块不存在污染情况,不属于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状况可满足用于岫岩满族自治县标准化高中用地要求,第一阶段场地环境调查工作可以结束,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四、信息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1826-91日(7。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对公示项目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传真、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我单位提出意见,并提出异议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增莹

邮箱:130328548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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