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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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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联成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苯酐、增塑剂、富马酸、树脂、PVC塑胶粒项目(PA2)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盘锦联成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苯酐、增塑剂、富马酸、树脂、PVC塑胶粒项目(PA2)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盘锦联成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于2013年12月21日取得了《盘锦联成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苯酐、增塑剂、富马酸、树脂、PVC塑胶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评批复(辽环函[2013]480号,辽宁省环境保护厅),2015年11月19日取得了《盘锦联成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苯酐、增塑剂、富马酸、树脂、PVC塑胶粒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评批复(盘环审[2015]64号,盘锦市环境保护局)。根据《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工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2015]52号),企业的变动应重新报批环评,故进行公示。
盘锦联成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苯酐、增塑剂、富马酸、树脂、PVC塑胶粒项目(PA2)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敬请社会各界人士,广大公众参与,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要求。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附件1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或向本公示指明的联系方式通过电话、书信或面议等方式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并发表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本项目影响的附近居民、单位及相关部门。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通信/到访地址:盘锦辽东湾新区(起步区)的石油化工区:盘锦联成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野 15241728606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在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盘锦联成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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