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2020
-
12
辽宁京海矿业有限公司(金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 4号),现将辽宁京海矿业有限公司(金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辽宁京海矿业有限公司(金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辽宁京海矿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辽宁省鞍山市岫岩县新甸镇和庄河市塔岭镇境内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等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17日至2021年1月14日
联 系 人:沈军
联系电话:13840746669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相关新闻
我们真诚期待与您合作!
在线客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