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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北方沥青燃料有限公司原厂区污染地块环境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一、场地概况
盘锦北方沥青燃料有限公司原厂区建设在盘锦市辽东湾新区(原名盘锦市船舶工业基地起步区)内,位于滨海大道(原一号路)南侧、庆誉路(原三十三号路)西侧,于2008年建厂,主要存在有100万t/a渣油深加工项目、350万t/a重交道路沥青项目、60万吨/年临氢降凝装置、50万t/a润滑油加氢项目、60万t/a重油催化裂化联合装置。自2015年4月起,场地内各装置已经全面停产,所有设备和机器进行拆除外运。2016年2月,所有设备和机器已全部拆除。2016年12月,厂区北侧办公楼保留暂用,除厂区东南侧污水处理站外其余建筑均拆除。自2016年12月至2017年9月份,基本保持现状,同年10月份,在场地四周建起了挡板。根据盘锦辽东湾新区总体规划,该地块由政府规划为居住用地、商住用地和公园绿地。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范要求,受盘锦北方沥青燃料有限公司委托辽宁森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北燃原厂区场地进行场地环境调查评估。受辽宁森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委托,辽宁兴邦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承担本场地的环境污染调查报告的编制工作。
二、现场采样和检测
2018年8月8日~8月16日、8月29日~8月31日进行了场地初步调查的现场钻探取样工作,采用分区的系统布点法,将场地分为高关注区域、中关注区域和低关注区域。厂家四周分别向外延伸200m、400m、600m处各设置1个对照点。本次调查场地内布点共布设189个土壤监测点、12个土壤对照点和68个地下水监测点。
三、检测结果分析
根据初步调查土壤样品检测结果分析,该场地内土壤环境中氯仿、1,2-二氯乙烷、1,2-二氯丙烷、1,1,2,2-四氯乙烷、1,1,2-三氯乙烷、1,2,3-三氯丙烷、氯乙烯、五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二苯并[a,h]蒽、萘、石油烃C10-C40共14个污染物浓度高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菲浓度高于《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DB11/T 811-2011)要求;苯并[a]芘、石油烃C10-C40共2个污染物浓度高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管制值要求;其余监测因子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和《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DB11/T 811-2011)筛选值要求。
根据北燃原厂区场地地下水监测结果分析,地下水环境中镉、铅、镍、二氯甲烷、氯乙烯共5个污染物浓度高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标准要求;其余监测因子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标准要求;镍污染物浓度高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标准要求;其余监测因子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标准要求。
四、场地调查结论
根据检测报告统计分析结果,本次调查场地内土壤和地下水存在超标准情况,确认本次调查场地为污染地块。需进一步详细采样调查,进行风险评估工作。
①根据环境初步调查结果及物质特性,建议详细调查送检因子为铬、氯仿、1,2-二氯乙烷、1,2-二氯丙烷、1,1,2,2-四氯乙烷、1,1,2-三氯乙烷、1,2,3-三氯丙烷、氯乙烯、五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二苯并[a,h]蒽、萘、菲、石油烃C10-C40共16项;
②针对超标点位区域,需进行场地监测加密点位区域为:FG8、FG11、FG13、FG18、FG20、FG21、FG22、FG23、FG24、FG25、FG26、FG27、FG28、FG29、FG30、FG32、FG33、FG34、FG41、FG47、FG53、FG59、FG60、FG62、FG63、FG64、FG68、FG74、FG75、FG76、FG77、FG78、FG79、FG80、FG81、FG82、FG83、FG84、FG85、FG86、FG87、FG88、FG90、FG91、FG92、FG93、FG94、FG95、FG96、FG97、FG98、FG99、FG100、FG101、FG102、FG103、FG104、FG105、FG106、FG107、FG108、FG110、FG111、Z4、FZ6共65个点位区域;
③针对氯仿、1,2-二氯丙烷、1,1,2,2-四氯乙烷、1,2,3-三氯丙烷、氯乙烯局部污染深度可能超过1.5m的情况,需进一步加深监测采样深度,加深点位区域为:FG13、FG20、FG22、FG24、FG25、FG26、FG27、FG28、FG29、FG33、FG41、FG62、FG64、FG68、FG75、FG76、FG78、FG84、FG92、FG93、FG108、FZ4共22个点位。
根据确认详细调查送检因子、场地监测加密点位区域、加深监测采样点位区域三方面内容,需进一步完成对盘锦北方沥青燃料有限公司原厂区污染地块环境深入调查。
委托单位:辽宁森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夏总
联系方式:024-31694218
评估单位:辽宁兴邦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总
联系方式:024-31354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