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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于洪区迪格玛家具厂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沈阳市于洪区迪格玛家具厂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8年5月11日,沈阳市于洪区迪格玛家具厂在沈阳市组织召开了沈阳市于洪区迪格玛家具厂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审查会,并形成了验收工作组,验收工作组由建设单位沈阳市于洪区迪格玛家具厂、环境检测单位辽宁昌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辽宁昌鑫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及3名专家组成。
根据辽宁省环保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验收工作组审查了验收材料并进行现场检查,按照验收议程听取了建设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经质询、讨论,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沈阳市于洪区老边乡高台村,总占地面积4255m2,生产厂房(建筑面积902m2)、办公室(建筑面积245m2)、仓库(两座,建筑面积分别为800m2和1170m2)、旱厕(建筑面积55m2)及相应的公用、环保、配套等辅助工程,建筑面积3172m2。年生产橱柜拼接板800套、衣柜拼接板200套。现有员工12人。
2017年9月辽宁昌鑫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完成《沈阳市于洪区迪格玛家具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同年10月沈阳市环境保护局于洪分局以沈环保于洪审字[2017]094号文对该报告表予以批复。工程的建设内容满足环评批复文件要求。
二、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1.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板材切割时产生的粉尘以及板材封边时产生的少量挥发性有机物。粉尘进入布袋除尘器进行集中收集后由回收单位清运。
2.废水:生活污水进入防渗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掏。
3.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为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进行隔声减噪处理。
4.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废板材和木屑。生活垃圾进入厂区垃圾箱,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废板材和木屑外卖回收利用。
三、对环境影响情况
验收报告表明:本项目废气、噪声均能够达标排放。
四、验收报告结论
验收报告表明:本项目在设计、施工和运行期间能够有效地落实环评报告及环评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要求。废气、噪声均能够实现达标排放,固废得到有效处置,验收监测期间,项目运行负荷满足验收技术条件要求。
五、验收组意见
项目能够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进行建设、运行和管理,各污染物能够实现达标排放,符合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要求。同意通过环保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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