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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沈阳市于洪区永鑫宁热水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开说明
关于沈阳市于洪区永鑫宁热水厂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开说明
2018年5月11日,沈阳市于洪区永鑫宁热水厂在沈阳市组织召开了沈阳市于洪区永鑫宁热水厂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审查会,并形成了验收工作组,验收工作组由建设单位沈阳市于洪区永鑫宁热水厂、环境检测单位及验收报告编制单位辽宁昌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环评报告编制单位辽宁昌鑫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及3名专家组成。
根据辽宁省环保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验收工作组审查了验收材料并进行现场检查,按照验收议程听取了建设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经质询、讨论,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沈阳市于洪区大兴街道永安村,项目总投资12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11万元,占总投资9.2%。其占地面积524m2,总建筑面积289m2,包括生产车间和办公室,生产设备为生物质气化炉1台、水箱50m3的3个、锰砂罐25m3共2个,主要从事热水外售,日销售量90吨,年销售量为3380吨。现有员工3人。
辽宁昌鑫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完成《沈阳市于洪区永鑫宁热水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沈阳市环境保护局于洪分局于2018年1月30日以沈环保于洪审字[2018]013号对本项目环评予以批复。
二、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锅炉烟气,产生废气主要成分是SO2、NOx及烟尘。项目设置一台6t/h的生物质成型燃料气化炉,锅炉使用的生物质为生物质成型燃料,经8米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生活污水进入防渗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掏。
3.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为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进行隔声减噪处理。
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和灰渣。生活垃圾定点收集运送至村镇指定收集点。灰渣外卖综合利用。
三、对环境影响情况
验收报告表明,本项目废气、噪声均能够达标排放。
四、验收报告结论
验收报告表明:本项目在设计、施工和运行期间能够有效地落实环评报告及环评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要求。废气、废水、噪声、固废均能够实现达标排放,验收监测期间,项目运行负荷满足验收技术条件要求。
五、验收组意见
项目能够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进行建设、运行和管理,各污染物能够实现达标排放,符合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要求。同意通过环保验收。
六、建议
1、进一步核实验收监测进口、出口的烟气量、污染物浓度等数据。
2、运营期间加强对生物质气化炉的生产及环境管理,建议燃煤锅炉去功能化。
沈阳市于洪区永鑫宁热水厂